《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报道我校纪检监察机构推动强化有组织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24.03.30

来源:纪检监察机构 编辑:郭雨辰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 3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关注我校,介绍了我校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定期调研督导,推动强化有组织科技创新的经验。



华中科技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定期调研督导

推动强化有组织科技创新


近日,在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大楼东楼会议室内,华中科技大学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华中科技大学监察专员徐业勤带队,和来自智能制造装备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的团队成员就“推动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此前,2公里外的光电信息大楼会议室,同样的主题,座谈对象是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集成电路学院的教职工代表。经过连日来的思想碰撞,5家单位共34名一线科研人员和教师代表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提出多条意见建议,包括树立正确科技评价导向、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直指高校有组织科研面临的痛点堵点问题。


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是“孵化”科创成果的温床。近年来,华中科技大学通过举校投入、有组织建设重大科研平台的模式,努力打造“国之重器”。此次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调研的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正是华中科技大学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四颗明珠”中的两颗,属于“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领域。


“对照意见清单,我们正督促科学技术发展院、人事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加大科技创新改革、人才机制创新、人事财务制度改革力度,持续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推动解决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攻关的积极性。”华中科技大学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主任钱思说。


深入科研平台一线调研督导,是华中科技大学纪检监察机构聚焦有组织科研,实施精准专项监督的抓手之一。去年以来,华中科技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将“强化有组织科技创新,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纳入“一校一策”工作重点任务,校党委成立国家重点科研机构实体化建设领导小组,按照“一室一方案”要求,统筹推进科研平台建设;校纪检监察机构制定专项监督方案,统筹专责监督和职能监督,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工作调度、沟通会商,推动对有关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督促。


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考察时,对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作出重要指示。而华工激光脱胎于华中科技大学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正是高校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的先行者。


华中科技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督促相关单位梳理任务清单,在此基础上制定专项监督方案,部署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头看”监督,方案细化为5个方面32项监督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我们将这次政治监督‘回头看’与校党委第六轮巡视整改监督工作统筹安排、一并推进,完善与党委巡视办、审计处等部门的情况通报、重要事项会商机制,把监督情况作为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学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增加监督合力。”华中科技大学纪委副书记、党委巡视办主任董立介绍。


在专项监督方案中,“落实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围绕是否推动学校国家级科研机构进一步增强“国家队”意识,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科学技术发展院等责任单位开展了重点督查。


围绕“推动科学技术发展院有组织科研、重大科研平台建设”的整改任务,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组建专项检查组,会同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巡视办、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等部门,通过调阅会议记录和制度文件、同部分教师开展谈话、实地检查任务落实情况等方式开展督导,形成专项检查情况书面反馈意见。


据了解,华中科技大学已制定出台系列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推动顺利完成“5+1”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此外,一批医工交叉融合科技成果进展迅速,“光电与医疗装备未来产业科技园”获批成为全国10家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试点之一,为有组织科研提供更多“着力点”。


“加强有组织科研是高校科技创新的重要任务,也是高校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更好地服务国家需求的重要路径。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的贯彻落实,督促强化科技创新、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战略举措落到实处,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重要支撑。”徐业勤表示。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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