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10月12日至16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召开管理制度修订研讨会,就现有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废改立”开展研讨。处领导班子及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中心)人员参加了研讨会,并对各项制度的修订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此次研讨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调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各项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
目前,实验室与设备管处现有校级管理制度27项、处级管理制度31项,涉及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等各个方面。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制订“优秀实验室及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等激励制度,发挥管理制度的导向功能;对概念表述不清、逻辑关系不明、文件层次不清、严谨性不强等不适应科学发展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对同一工作内容中存在的多个管理制度进行整合,废除原本属于我处管理但现已调整到其他部门管理的相关制度;按新的制度体系,配套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
研讨会前,主管处长带领各科室(中心)对制度修订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进行了第一轮修改。研讨会主要分为两个部分:首先由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汇报本科室(中心)负责的主要业务涉及的现有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并对修订中的“废改立”理由和政策依据进行逐一说明;接着与会人员针对修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此次为期5天的研讨会收获较大,对于加强各业务科室的横向联系与交流,创建学习型、研究型部处很有意义。
下一步,各科室将根据研讨会的成果在主管处长的指导下进行第二轮修改。最后,将由处领导牵头组成统稿小组,力争在11月底以前交由处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