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烟台市环山路附近的一家体育场内,某中学正在举行运动会。虽然场地上各种运动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但看台上的许多高中班的同学却在聚精会神地看书学习,甚至有任课老师在现场督促完成课堂作业。有同学认为,现在学习任务这么重,自己也没参加什么项目,还是多复习功课要紧。(《齐鲁晚报》 10月22日)
尽管教育理论家都对当下中国的体育教育尤其是初等体育教育颇有微辞,但直至今日也未有一条万全之策应对这一困境:“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豪情随着伟人的长眠而偃旗息鼓,我们的体育教育在精英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相反,我们初等体育教育工作却严重不到位,烟台市“场上运动会场下小课堂”的场景正反映了这一现实。
我们的体育教育似乎陷入了“囚徒困境”的死循环中。按照博弈论的观点来看,现有的应试教育的博弈结构规定了参与博弈的双方采取各种行为的收益,通俗的讲,就是当自己牺牲学习时间来搞体育运动时,那些不这么做的同学就有可能超过自己,若不考虑运动本身带给自己的收益的话,选择复习功课而拒绝耗时的体育运动是每个学生的最佳选择,这种情况下不管其他人作何选择,自己的选择都将是“零风险”和“零损失”的,于是我们便不知不觉地进入了“囚徒困境”,如果“分数重于一切”这一金科玉律不变,那么一切的改革的尝试都将是徒劳。
要想走出这一困境,唯一的办法就是改变博弈的规则,即应试教育体制,改革的方法无外乎两种:其一,废除文化课考试制度,其二,将体育也纳入考试范围,稍有理智的人都不会认可前一套方案,关于第二套方案, 日前德阳市出台相关规定,鼓励学生进行阳光运动,一种全新的家庭体育作业形式在该市一些小学应运而生。(《华西都市报》 10月22日)这种做法貌似一泓清泉,让人耳目一新,但笔者却对这种做法不过是“隔靴搔痒”,下面我们不妨就其规定中最具看点的一个规定做一分析,德阳市规定:“该市小学生的体育成绩将不低于40分分值,并计入升学总分”这一规定是希望将体育也纳入考试这一范畴中,但是我们都知道,体育考核标准并不普适,学生的身体素质参差不齐,对于高素质和低素质的学生来说丝毫不具约束力,他们不是相对闲暇,就是需要付出承担升学压力的代价;其次,在应试制度下,“升学为大”是不正自明的事实,那我们不禁会问,体育考核的公正性如何准确体现?谁能保证不弄虚作假?更何况这种达标式的非完全量化考核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弹性”空间。
笔者以为,要根治这一顽疾唯一的办法就是引入充分的竞争机制,我们需要按照每个学校的体育教学质量来分配专项教育经费,这部分经费要用来奖励体育积极分子、完善教育的软硬件设施,并将结余部分作为学校发展经费,这样就增强了学校以及学生对体育的重视度,体育教学质量的恒定标准应取决于校级运动会的质量。比方说,我们需要规定一所学校一年要举办多少次运动会,每次运动会要保证绝对多数的学生参加,然后参照校级运动会的整体水平(平均水平),核定该校的体育教学成果,并以此为标准来分配教育资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体育教育是面向大众的,我们相信学生和学校都是“经济理性人”,在缺乏“全民体育”必要的物质、文化基础的条件下,相信只有这种广泛竞争和激励才会带来我国体育教育事业的经久不衰!
新闻学院 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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