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校报编辑部收到一位辅导员的来信,他在信中讲述了自己在今年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一些困惑。
如何解决学代会“要权”和“弃权”的矛盾
校报编辑部:
您好!我是能源学院03级辅导员顾馨江,我想向你们反映一下我在处理学生工作时遇到的一些困惑。
我院很早就实行了“学生代表大会制度”,“评优”、“评奖”都由学生说了算。我所带的2003级学生本学期评定奖学金时便采取了这种方式。结果部分学生代表反映,学代会评选奖学金的方式太繁琐,不如还像以前一样由辅导员直接决定省事些。甚至出现了部分代表不愿参加评定会,或投出“人情票”等不能履行好自身权力的现象。
为什么赋予学生自我管理权力的学代会却没能好好发挥作用,这让我十分困惑:学生一方面积极要求有更多的权力进行自我管理;另一方面有了权力却不好好使用甚至不去使用。
学代会“要权”和“弃权”的矛盾,究竟应该如何解决呢?
能源学院03级辅导员 顾馨江
顾馨江细说学代会存在的问题
为了更进一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记者于10月25日采访了顾馨江。
顾馨江介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能源学院实际情况,该院对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了改革,实行分班自评和年级总评相结合的方式。改革原来3个等级的奖学金为“学优”、“自强”、“进步”等各具特色的奖项,并由各班自行决定评选方式;而校优干、校三好和文体单项奖学金则由年级进行总评,由学生代表大会进行评定。获提名的学生上台讲演,学生代表投票决定。
目前,能源学院03级学代会有52名学生代表,由每班选举产生的4名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奖学金时,候选人上台向大家展示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情况,然后由代表们投票选出最后的奖学金获得者。
顾馨江认为,目前学代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代表质询候选者各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的场面没有出现;作为代表本身参加评议会的积极性也很不够,不认真听取代表演讲、投人情票的情况也不鲜见。部分学生甚至表示,这种方式太麻烦了,还是由辅导员直接决定方便一些。“学生‘要’来了自我管理的权力,却不能好好使用,在处理具体事情时又要放弃。”这让他十分困惑。
“要权”与“弃权”,学生众说纷纭
那么学生对此又持怎样的态度呢?笔者随后采访了能源学院部分学生,听取他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该院张曼娜同学说,学代会基本上能反映学生的意见,对学院团学联的工作起到了监督作用。不过她认为代表数量还是少了一些。蒋晓旭同学也表示,尽管学代会也不能保证完全公平,但还是比以前全由辅导员决定更容易实现公平。
学代会代表王憧北认为,造成学生代表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可能在于:学生代表不是什么职务,代表们付出了许多时间和精力,却没有什么回报。同时他认为由于学生代表和同学们的交流不够,又导致其他同学产生“学生代表只代表自己的意见”的误解。他建议代表要多和同学们交流,要能真正代表“基层”同学的意见。
学代会前秘书长黄维说到,同学们已经具备一定的自我管理意识。这次评奖学金的时候,有几名学生并列,有代表提议直接交由辅导员决定,而另外一些代表则提出“既然是学生代表评选,为什么又要辅导员决定呢”。同时,他认为“代表意识”的形成和“代表能力”的提高需要一个过程,希望学院老师和辅导员多加引导,以便学生代表更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现任学代会秘书长李威建议扩大学代会的影响,使之真正成为学生的代表机构。目前学代会只是一个服务型的机构,用来监督团学联的工作,但是学生代表又没有明确的“权力”,参加学代会对同学们没有什么吸引力。不过他认为,学代会还是一个很有发展前景的组织。顾馨江对这种说法表示赞同,同时认为“学代会在学生中真正的成长并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