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与必修课“平起平坐”,公选课重修也要交费
发布时间:2004.11.25

来源:记者团 编辑:编辑 张思敏 浏览次数:

    近日,记者从校教务处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改善学生的知识体系结构,加强公共选修课的管理,从2003级学生开始,学校就已对公共选修课程的重修实行收费制度。 

    据校教务处刘处长介绍,从03级学生开始,在入学时发放给新生的《本科生学习指南》中,就已明确的将人文社会科学选修课的10个学分纳入到通识教育课程的范畴,使其与两课、外语、数学等基础课程具有同等地位。本科生必须在学习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这10个学分的选修课程。如果选修课不及格,也必修进行重修,但与必修课不同的是,选修课程的重修,不必局限在不及格的课程上,而可以在学校开设的所有公选课程中进行选择。即选修课更注重不是某一课程的硬性完成,而是10个学分的最终获得。

    同时,重修的选修课程费用的交纳,也并不是在学生选修课程的过程中进行,而是在学生完成10个学分以后,学校根据计算机记录下来的不及格学分数,有针对的要求学生交纳重修费。

    目前,03级本科生的所有公共选修课的选课信息都已纳入计算机系统,以便学校对学生选修课学分状况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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