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与以往学期相比,2009年春季学期注册管理发生了新的变化,如采取学生本人自行上网注册登记、改变了返校报到和注册的管理方式、调整了减免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注册管理等。注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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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院(系、所)应及时将已返校报到的学生名单在系统上登记,以方便学生注册,报到登记后,学生方可在网上自行申请注册。
二、2009年春季学期学生注册时间为2月5日至2月20日。全体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应在此期间登录HUB系统申请注册,并经HUB系统确认注册通过。
三、学生不能按时返校,应向所在院(系、所)提交请假申请,院(系、所)将请假审批结果在HUB系统上登记,已经请假并获批准的学生,可以在批准的请假期限内到所在院(系、所)销假报到后,及时上网申请注册。
四、因故不能按时注册,可以到注册中心申请办理暂缓注册手续。一般情况下,暂缓注册截止时间不得晚于3月6日。因减免学费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暂缓注册,若免贷款项尚未发放,但学生已缴清应缴学费额度和批准的免贷额度的差额、且免贷审批结果获得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的确认,允许学生先行注册;其它原因的暂缓注册应在经核准的允许暂缓注册截止时间之前办理注册手续。
五、已经注册的学生,可以在学期内到所属院(系、所)或注册中心加盖学生证注册章。
六、超过规定注册期限二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当学期的学习资格,当学期内其不得参加课程考评和考试,不得参加任何教学计划内实习、实践活动,不得参加毕业设计或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活动,学校不承认未注册学生在未注册学期内的任何学习记录。取消学习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休学手续。 (转自注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