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柏安:标题音乐与无标题音乐的对峙
发布时间:2022.12.05

来源: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编辑:张思晗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欣然)11月29日晚7点,华中科技大学第2470期人文讲座于线上举行。武汉大学教学名师、教授、省音协音乐爱好者联盟主席江柏安为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标题音乐与无标题音乐的对峙”的讲座。


标题音乐是指以文字或标题阐明作品内容的器乐作品,也是“音乐体裁”。江柏安指出,标题音乐的渊源可上溯至16世纪以前,是古今中外音乐作品皆有的现象。通过对中外标题音乐发展历程的溯源,江柏安提出,标题音乐具有显在的表现力和生动的“音乐形象”,更易于被欣赏者所了解,所以它在纯音乐艺术实践中更容易形成影响,因而也在器乐作品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音乐标题通常是作曲家或与之相关的人为欣赏者专门设计的,因此标题音乐的主要功能是为欣赏者规定出一个欣赏的思路或轨迹。其本质通常是与作品有原创或推广关系的人寻求听众理解的一种姿态。


古典乐派作曲家的作品,大都是无标题的,这是古典乐派的一种标志。古典乐派的作曲者通常不愿借助于文字标题来说明乐曲的内容,而希望欣赏者自己去心领神会,因而只以曲式名称或音乐体裁的名称作为曲名,并不设标题。江柏安认为,无标题音乐体现了欧洲古典音乐中古典乐派的“精神内涵”,其属性包括了对欣赏者“审美能力足以达标”的判断,以及对欣赏者审美水平的“预置性”的尊重。在无标题音乐的创作上,很少有“用音乐来反映客观现实”的意图,而只求通过音乐作品来抒发某种主观情绪,表现某种精神意境,甚至主要着重于音乐艺术本身的音响美和形式美的追求与体裁风格特征的体现。


对于标题音乐的风格和无标题音乐的风格的对峙,江柏安指出,“音乐无标题”,在巴洛克时期和古典主义时期,似乎是“创作习惯性”或是“约定俗成”的一种“体面”,这意味着音乐是由自身来说明的。而在作曲成为职业后,标题开始被“明目张胆”加以利用,标题音乐“登堂入室”。江柏安认为,站在作曲家的立场,标题的功能就是用诗歌或文学故事为音乐赋能、“吸粉”;站在普通听众的角度,“听懂了,就是好的了”,但内行的听众却看到了鄙视链。江柏安提出,这两种风格之间其实并不存在强烈的对峙,只有立场与习惯不同,且其主要在听众自身心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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